但现在是2010年,这个时候的人们,普遍对于电影上面的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持否定态度。
人们大多还是认为,电影就是电影,是很纯粹的一项事业,当然了,商业电影,尤其是院线电影,赚钱肯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。
但是,大家拍电影本来就是为了赚钱,怎么可能在赚多少钱都还没有确定的前提下,就扑进去那么多的钱呢?
那可是白白的赔本。
太奇怪了。
于是,有一些提前就意识到使用手段重要性的相关方,就会被眼尖的人抓出来,一通批判。
口诛笔伐,待遇可真的不是很好。
如果是商业片也就罢了,最后大不了落得一个烂片的下场,但我们迷宫还是偏向文艺片的范畴,本来投资就不高,现在回本基本也没压力了。
这么搞,实在是有画蛇添足之嫌。
“吴迪,你要是这样想,就局限了。”
“舆论有什么好怕的?”
“我们又不是烂片,只有烂片搞这些手段,事后被人发现才会被指责,而我们的电影,质量是有保障的,那么,小小的搞一点手段,也是为了院线那边好过关,还能吸引更多的观众,这叫合理营销,何错之有?”
“你完全是本末倒置了!”
本末倒置?
也就是说,电影的营销始终要以电影的质量为前提,电影好,营销上档次才容易获得应有的效果。
可要是不管电影好坏,就一通营销,最后是肯定会被反噬的,从各个方面来看,都是如此。
“怎么样,明白了吧!”
“明白了,这回全都明白了。”
“说到钱的事,虽然是越多越好,但迷宫这部电影的体量我也计算过了,想要过亿还是比较困难的,再说,这样一部小成本电影,搞到过亿的票房也很容易成为对家攻击的目标。”
“我们是既要搞出票房,又要把票房成绩做的比较合理,这才是首先要考虑的。”
“你说得对。”
本来想要大手一挥痛快给钱的兰玛珊蒂,这一次也认同了吴迪。
“那你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我想,只要有五百万左右就差不多了。”
“这么少?”
“你会不会太保守了?”
看看,这就是亲妈,不让她花钱,她还不痛快,甚至还主动请缨,要求多花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