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我和她从音乐学院毕业,双双来到BJ追求梦想。
我们俩挤在破旧的出租屋里,像众多北漂情侣那样,相互依靠。
孟夭娆长得很漂亮,身材姣好,又很会唱歌,注定要当明星。
只是娱乐圈这样的苗子比比皆是。
我们一起跑了无数唱片公司,她唱,我弹吉他。
一开始没有公司肯签我们。
BJ日常开销不小,要跑面试,还要置办着装。
我想尽一切办法赚钱。
白天教小孩弹钢琴、弹吉他,晚上在酒吧唱歌。
「我也可以去唱歌啊,阿栩。」
孟夭娆担心我辛苦,不愿坐在家里。
我摇头。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贫穷和美貌加在一起,对女人来说是灾难。
孟夭娆那种长相,去了酒吧,一定会出事。
我知道,她总有一天会大红大紫,她缺的只是一个机会。
我想尽量保留她那份天真,不让生活的沧桑沾染她半分。
那些辛苦和责任,交给我就好。
后来终于有公司肯签她,虽然只是个小练习生。
我们还很年轻,喜出望外,认为这样就算走上正轨。
或者说,是她,走上正轨。
我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作曲,平平无奇,并没有被一同签下。
我照样早出晚归,挣钱供养我们这个小家。
但常常迷茫,不知道后面的路该怎么走。
我提到回老家,或者转行,孟夭娆哭倒在我怀里。
「阿栩,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,BJ太大了,我害怕。」
为了帮她,我还是留了下来,给她当枪手。
直到现在都没人知道,孟夭娆从前大火的那些歌,都是我给她写的。
一开始我跟她同进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