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过三巡,林夕就着酒劲,跟我们慢慢聊起了他和和尚的过往。
这小子啊,天生就是个混不吝,骨子里自带不服管的野劲儿。
十七八的时候,他跟林夕都在长治的某大型工地当小工讨生活,那时候的工地很乱,拖欠工资是常事,管事的也净是些仗势欺人的傻狗。
和尚是工地上出了名的刺头,不管是带班的班长,还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安全员,谁要是敢龇他,他立马怼回去,嘴皮子虽然不利索,不过拳头又足又狠。
“那会儿他是真敢冲。”
林夕笑着抿了口酒回忆道:“有回工头故意找茬,说他干活偷懒,扣了他半个月工资,和尚暴脾气上来,哪能忍的了这个?当天晚上就揣个啤酒瓶,在工地宿舍后面堵着工头。”
说到这儿,林夕顿了顿,眼神里带着点感慨:“那回打挺凶,和尚拿酒瓶子碎片,硬生生豁掉工头三颗大门牙,血糊满脸!看狗日的报警,我把刚发的工钱直接塞给和尚,让他连夜跑路。”
“八百六十五三!”
和尚红着眼接话:“我记一辈子。”
有零有整,看来他真没忘记。
又看了眼林夕和和尚,这哥俩都挺讲究。
一个施恩不图报,另外一个恩情铭心尖。
“自那以后,我跟他就算真正连上线了。”
林夕接着道:“他跑出去后,换了好几个地方打工,搁哪都惹事,最后没办法只好又回了清徐县老家,慢慢干起了现在的营生!这些年,我俩虽然走动得不勤,但逢年过节,总会打个电话聊几句,或者发几条短信问问近况,关系一直没断过。”
我听着,心里对和尚又多了几分认可。
小子重情重义,应该不是个忘恩负义的货。
“我现在干的这活儿,算不上多来钱,就是图个安稳吧。”
和尚给自己倒了杯酒:“无非是给人抬抬账,或者放放小额贷,不过咱有规矩,不管是谁来借钱,都得有东西抵押,要么是家里的房产证,要么是值钱的首饰家电,空手套白狼不好使。”
“哥几个待会相中啥拿啥哈,全是死账!赊钱的人都不知道跑哪个天涯海角了。”
他指了指店里的柜台,里面摆着些手表、项链,还有几个看着挺旧的瓷器。
他的买卖,说白了就和早年的典当行差不多。
放到现在,应该叫寄卖行。
“在清徐县,兄弟我算不上啥大拿,更没阎家的本事横征暴敛。”
和尚咧嘴一笑,露出两排整齐的牙:“但起码脸熟,不管是城里的街道,还是周边的村子,认识我的人不少,真遇上点啥事儿,递根烟说句话,多少能给点面子,不至于让人随便拿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