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不分离,我想着这个词。
我举起竞价牌。奇怪,没有落锤,我又举了一次。
“拍卖师?”
我提醒他们。
那些人才恍然大悟的样子,看了几眼,连忙成交。
后来电汇的时候,熟悉的代理问我,您是不是和林总有了嫌隙?我很奇怪,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问,我对今天的意外之喜很满意。
那颗小小的红宝石,很像钻石的心脏,低调的一颗白色,戴在何小家手上,应该很漂亮。
我无法理解的事很多,或许十几亿年前,真的有一块有机碳里包裹了一点红色,经过温度和压力,逐渐变得晶莹剔透,然后随着火山喷发,它们被带到地表,重见天日。
永不分离。
我非常喜欢这枚戒指。
林越峙有时候会笑我们大哥,说他没上过几天学校,却要附庸风雅,哪朝哪代的佛头全都收下,走进林家大宅,草地石柱上各顶着一尊佛头风餐露宿,不像是亚联盟的首都京岚,倒像一座杀佛为碑的诡谲大阵。
没有读过什么书,其实也很好。
一种会变成林渊霆这样,杀人不眨眼,血泪都踩在脚底;
一种大概会成为我的太太,蠢蠢笨笨,连菜谱都读不下。
签署了成交书,何小家给我打电话,说他在跟着直播课学做蛋糕,问我什么时候回来。白色柔软的睡衣穿在他身上,从网店买的一整套,两百多块,我已经能摸出那个材质,是纯棉的,一层厚厚的、卷曲的绒绒,已经算是何小家买过贵的东西。
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热气,从领口满溢出来。
“结婚的时候用么?”
林渊霆问我。
我点头。
其实家里的中央空调可以随时调整温度,他可以少穿一点,但这是一枚无法调整大小的戒指。
电话那边,何小家卷卷地问我什么时候回来,不吃晚饭的话,他也做了一些不太甜的点心。
【初见】
我第一次见到何小家的时候,他瘦得像一颗豆芽菜。头很大,脖子很细,看起来随时都要撑不住,很像那些小狗的尴尬期。
他总是闯进我的花园里,用一些奇怪的廉价的小玩意儿吸引我的注意,可我总是做不出他想要的表现,因此,他总是先走向我。
他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,从此处就可以见到分明。
我很少与不聪明的人打交道,但何小家是绝对的例外,我曾经怀疑过他智力发展不完全,才会对张恩诺的艺术修养大为称赞,还会对宋途对数字的灵敏而觉得惊叹。
“真的吗?少爷!”
“好厉害啊!少爷!”
“就是呀!少爷!”
全部都是问号,感叹号,波浪号,大多数时候要重复,赞叹重复,符号也重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