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大壮这才恍然大悟,刚死的人,没有被人扒过,尸体也还不脏不臭的,能从他们尸体上找些可用之物。
在当今这个世道,扒尸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,有些人甚至埋尸体的时候都不敢明目张胆竖碑,怕被人扒了,轻则陪葬之物被偷,重则尸体被抬去煮了,不过前者平民百姓的也没陪葬之物,贵族则有专门看守陵墓的人,主要还是防着后者,当然食尸这个现象也是不多见的,如这样扒尸捡些值钱玩意儿的是大多数。
这种路边的尸体,尤其是刚死没多久的,油水最肥。
他把妹妹塞进二弟怀里,扯了一块布,赶紧跑去帮他娘,就算这是个好办法,但眼下此地也不是久留之地,得尽快离开。
少年僵硬地抱着妹妹,像抱着一块炸弹,他想把小病秧子放下,却被命令:“转身。”
“转、转什么身?”
“给我挡风。”少年看着妹妹,可爱漂亮的脸蛋,平静软糯的嗓音,她是怎么说出这么寒冷的话。
幼童咳了两声,苍白的脸更苍白,“二兄乖,要听话,不得哭,我们身上已经没有银子了,若我病了,没有银钱看大夫吃药,阿娘大兄定要为我奔波难过,二兄也没有饭吃,说不定还要为了我把二兄卖给人牙子,二兄长得这样俊俏……”
少年瞬间就转过身,将幼童牢牢裹在怀中,瘦弱的身躯挡住了从西北方向吹来的寒风。
他脸色如同这秋日寒风一样萧瑟肃杀。迟早有一天,他要把这小病秧子偷偷沉河里喂鱼去!
大约一炷香多点的时间,老妇和青年就完事回来了。老妇怀里捧着一大堆衣物,全是些绫罗绸缎的好料子,里头夹着昂贵丝绵的外袍,甚至有两件皮毛大衣。老妇有些不甚满足地说:“底下还藏着好些尸首没翻呢,你大哥说来不及了,只好如此了,好在这些人似乎是贵人,瞧他们身上穿的衣服,这样厚实软和,摸起来比我手还细软呢。养一身细皮嫩肉的,真是好福气。”
不过再好的福气,如今也成了黄土一捧,死了都叫人扒尸。老妇叹了口气,也不太兴奋了。贵人尚且如此,他们这样的低贱百姓,也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,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带着孩儿们找到他们爹。
金大壮更是找到了两把刀一把剑,正爱不释手地抚摸。
“有了这刀剑,大哥就可以保护你们了!”
这些被杀死的人很可能是贵族,普通百姓是不可能有这种衣物的,附近有许多车轱辘重压过的痕迹,现场却只有尸体没有任何车马,说明被劫掠的财物辎重数量众多,而且被整车整车拉走了。
只是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军队所为。
金藐已经不自觉地开始分析起来,这些尸体中,身着绫罗绸缎者仅有十几人,着次等锦衣者几十,这些应当都是贵族中人,其余尸身粗布短卦上百,这些人身上的伤痕更多,应当经过激烈打斗,该是护卫,另外一些身着统一颜色制式布衣的应是仆从。
然而,贵族出行怎么可能带区区百人护卫,按照现场辎重痕迹看,至少有上百辆的车马,至少匹配几百个护卫才敢带这么多东西出行。
这时老妇翻出一件皮毛大衣,“这件料子最是厚实,可暖和了,给藐儿用。”
老妇可不怕什么死人身上的衣服,也不觉得晦气,只要是好料子她就觉得是好东西,什么世道啊,有得穿就不错了,还穷讲究呢!
金大壮说:“不妥,这些东西到了城里都拿去卖了,否则露在外面被看到也会被抢走,惹来不必要麻烦。”
金藐点点头,大哥说得对。
她忽而神色一凝,看到那大衣的里衬上绣着两个字:“曹嵩。”
金藐一时觉得这名字有些眼熟,像是在哪里听过,可又想不起来。
金大壮也翻看着自己手上的刀剑,惊奇道:“这刀柄剑柄上怎么都刻着曹字?”
金藐忽然想起来!历史上东汉末年三国大名鼎鼎的曹操曹老板的父亲不就叫曹嵩吗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