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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达(第3页)

金藐叹了口气。她对如今的世道了解得越深,越知道自己的天真,越觉得这两三个月能平安到这里,已经是天大的幸运。

“东西被劫走也好,阿娘这是好事情,我们带着这些过路太晃眼了,就算不被他们抢走,路上碰到其他人也会被抢,若是有大批的难民和劫匪,连吃的和驴车可能都保不住。”

她甚至觉得这些劫匪算是有良心,驴车和吃的没给抢走,能支撑他们继续赶路。

这样的庆幸可要不得。因为到了汝南郡,再往上走没多久后,他们的老驴车就交代在路上了,老驴子被一伙不知道从哪里逃难的百姓抢走了,当着他们的面杀了煮着吃,只给他们留下一块车板子。

金二壮哭得像个二傻子,仿佛老驴子是他爹。

金大壮也很难过,他把老驴子当成了家里一份子了,这一路来要不是老驴子给力,他们也到不了这里。老驴子累了走不动的时候,他还哄过,说等找到了爹,有了地方住,有了东西吃,就给它买最好的口粮。

越往北走越是冷,由于没有驴车,也没有盘缠,一家四口只能沦为乞丐一路乞讨而行。金大娘金大壮金二壮轮流抱着金藐,用自己的身体和体温护着她,不知道是那个春草堂王大夫的药太好还是身体潜力激发,金藐的身体奇异地在这样艰难的时刻,竟鲜少生病,好好地配合熬下来了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乞丐的日子是没有数的,反正像是过了几个月,也像是一眨眼,更像是过了半辈子,感觉一路来人意识有些不清晰了,浑浑噩噩的,每天只知道看着太阳的方向赶路,乞讨些东西吃,有力气了便继续赶路,没力气就暂时歇着。寒冬时候,没法赶路,无处可去,绝望之际在路上小村口碰见一孩童吃东西噎着了险些窒息,金藐教大兄用海姆立克法救了这孩童,之后便在这孩童家里住下了,险险挨过这个冬天。

金藐终于领悟,乱世时代人在外头低调是最好的防护,越是凄惨越安全,因此她一路秉着无为就是福的策略,只想办法让自家一路平顺地往北走便好。

磕磕绊绊的,遇过土匪也遇过乱军,难民打了不少交道,几次死里逃生,其中艰辛不足外道,一家四口在来年春终于有惊无险地到达了兖州。

鄄城,如今兖州的主城。

这是一座面积不大但热闹安全稳定的城池,城墙上插着曹字旗迎风而立,城门口站着训练有素的守卫军。

这里的百姓也比金藐一路走来见过百姓精神风貌要好上不少,至少还能见到好些脸上挂肉满脸笑容的百姓,不至都面黄肌瘦。面黄肌瘦当然不少,只是没有那种走投无路的绝望贫瘠之感,那才是真正无家可归无路可走无粮可食的真难民。

说的就是金姓这四人。

不过说他们贫是真的,来这一趟也确实没退路,但他们身上可没什么绝望感!

鄄城城门口,在一群穿着粗糙朴素但整洁的百姓中,一个瘦小老妇、一个高大青年、一个瘦弱少年、一个病态孩童的乞丐四人组,格外扎眼。

四人一同仰望着高大的城墙,满脸的兴奋和惊奇,有一种翻山越岭终于到达终点的解脱感。老妇一屁股坐地上了,指着城墙。

“大壮你识字,瞅瞅上面俩字是不是鄄城?”

“是,阿娘,我们到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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