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巷子的李源,仿佛又变成了无头苍蝇一样。由于小混混将他带的地方太偏僻,再加上自已又人生地不熟的,以至于走了半个多小时一个人都没有遇见。
好在李源不是那么容易暴躁的人,又走了十来分钟,总算是看见人多的地方了。
这是一家大公司下的早餐店,早餐店生意繁忙,而外面的位置早已是座无虚席。
“嗯,这里人多,兴许可以问到藏书阁的位置在哪。”李源激动道。于是三步并作一步朝着面前的早餐店走去。
“店家,请问您知道这座城的藏书阁在哪吗?”李源双手作揖道。
老板见来人穿着破破烂烂,却长的俊俏且眉清目秀的,以为又是向他来乞讨的流浪汉。
“去去去,要讨饭一边去,别影响我让生意,年纪轻轻有手有脚的不好好工作,学人家乞讨”说着老板又骂骂咧咧的开始忙着手上的事情了。
见状,李源自知被老板误会了,也不好再问下去了,转身准备离开。
“帅哥等一下”突然身后有人叫住了正准备离开的李源。
李源又转过身来,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很哇塞,身材修长,声音甜美的美女。长相更是如仙女下凡的那样,如此清新脱俗。
可我们的主角李源是谁?那可是已经修炼了千年的人物,对于什么美女来说他自是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。只是冷冷的回应道:“找我有事?”
“这个给你”说完谭雪就讲手里的一袋早餐递到了李源手里。
“谢谢你,但我真的不需要。”李源解释道。说完李源就要走。
谭雪赶忙追上去:“你别误会,我没有要施舍你,看不起你的意思,只是看到你有困难了,想尽一点自已所能帮助一下你。”
李源这才反应过来,原来谭雪真的把自已当成了流浪汉了。
说来也巧,其实李源本没必要再穿着唐飞那破旧的衣裳来着,自已本来就一直穿的是千年不腐,万年不化的流火衣。可是来到城市的他发现,倘若自已穿着流火衣招摇过市,太过耀眼。所以就一直穿着唐飞的衣裳到了现在。
而就在刚才,谭雪刚刚就在这家早餐店公司楼上谈完项目,临走时顺便想在楼下买点早餐回去。结果就撞见刚才的一幕。
谭雪见状赶忙买了一袋早餐,追上了正要离开的李源。
没办法。李源只好收下谭雪递来的早餐。虽然自已已经上千年没有进过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