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铛——噗!”
弯刀如琉璃般粉碎,陌刀势不可挡,自头顶劈入,自胯下斩出。刀锋摧破铁盔、颅骨、铠甲、脊椎……将整个人一分为二。刀刃余势未衰,重重凿进冻土,震得方圆数丈积雪炸起。
仅仅几个呼吸,这支百人队已折损近半。余下胡骑心胆俱裂,再无战意,发一声喊,四散溃逃。
“哈哈哈——真他娘的舒坦!”
杨延昭拔刀长笑,声震原野。他横刀立马,立于尸山血海之中,重陌刀斜指地面,浓稠的血浆顺着刀槽汩汩流淌,在雪地上滴出狰狞的红梅。铁甲尽赤,热气蒸腾,宛如战神临凡。
夏侯闻璋与于吉昌率军赶至时,战场已只剩风雪呜咽。
于吉昌无奈的摇了摇头:“大明第一陷阵之将,果然不是浪得虚名的。”
夏侯闻璋望向那个缓缓收刀的背影,眼底的震撼渐渐化为灼热的敬意。他忽然明白,为何路朝歌既要让这头猛虎出来溜达了,就这样的人扔在长安城浪费了,但是又不得不放在长安,毕竟禁军大将军不是谁都能当的。
有些锋芒,注定要在血与火中,才能绽放出照彻天地的光芒。
“收拢战场,继续前进。”夏侯闻璋沉声下令,随后策马来到杨延昭身侧,抱拳笑道:“大将军神勇,冠绝三军。这下,可舒坦些了?”
杨延昭甩了甩刀上残血,归刀入鞘,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白牙:“才刚热了个身。闻璋,前方带路——某的陌刀,还渴得很!”
这要是路朝歌在旁边,高低踹上杨延昭一脚,还要骂一句:“你他娘的一个粗坯莽夫,还他娘的拽上文了。”
而此时的镇疆城,路朝歌收到了来自长安城的飞鸽传书,李朝宗将周静姝遇刺之事一五一十的和路朝歌说了个清楚,因为飞鸽传书,连着收到了七八只信鸽。
路朝歌看过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,眼睛瞬间变的通红,他路朝歌这辈子权不缺他也不贪,钱不缺他也不贪,他唯一贪的就是这份亲情,现在有人把主意打到他妻子的头上,这一点路朝歌绝对忍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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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邬家,该死。”
‘嘭……’的一声,路朝歌的大手狠狠的拍在案几上,硬木制成的案几瞬间断裂。
“少将军。”魏子邦看着散落一地的军报,赶紧过来收拾:“这是长安城出事了?”
“有人敢动我的夫人。”路朝歌的手紧握成拳,双眼赤红的看着长安城的方向:“他们该死,不得好死。”
夏侯仲德得了消息,知道从长安城传来数封飞鸽传书,他匆匆赶到了路朝歌下榻的地方,一进门就看见了散落一地的军报,和断成两节的案几。
“朝歌,出事了?”夏侯仲德问道。
“您自己看。”路朝歌将信件递给了夏侯仲德。
“该死……”看过信件之后,夏侯仲德重重的冷哼一声:“这些世家,好日子就是过的太多了,要我说就该从里到外全都剐了才解恨。”
“朝歌,你现在回长安。”夏侯仲德想了想:“这边我看着应该不会出问题,你去解决这些世家。”
“报……”路朝歌的亲兵又抱着一只鸽子走了进来,将鸽子递给了路朝歌。
路朝歌打开信看了看,顿时就笑了起来:“不用回去了,有人去解决这件事了。”
说着,路朝歌将最后一封信递给了夏侯仲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