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世民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倒不是因为“仁义”,而是他脑子里瞬间闪过了杨兰妏在麟德殿说的那句话——“组个四夷风情歌舞队”。
若是把人都赶回漠北去了,那这歌舞队的“生源”岂不是断了?
那一万多户突厥人里,怎么着也能挑出几百个腰细腿长……哦不,身强体壮能跳舞的吧?
再说了,把这些人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,总比放回草原让他们哪天吃饱了没事干又反叛强。
换句话说,养他们费不了多大的劲儿,反正是把人丢到长安任其自生自灭。
不养他们才是要生事,指不定就在草原弄出多大的乱子。
“温卿之言,甚合朕意。”
李世民大手一挥,无视了魏征那张瞬间黑成锅底的脸,直接拍板,“就依温卿所奏。”
“朔方是个好地方,水草丰美,适合……嗯,适合陶冶情操。”
“另外,凡是愿意入长安居住的,户部也不要拦着。”
“咱们大唐,要有容人之量。”
一整个长安城多少人,那点突厥人才多少人,构不成什么威胁。
这道旨意一下,长安城的热闹程度直接上了一个台阶。
不到半个月的功夫,那一万多户突厥人就像是决了堤的水,稀里哗啦地涌进了这原本就拥挤的帝都。
西市如今已经不仅仅是胡姬的天下了。
满大街都能看见带着毡帽、穿着翻领窄袖皮袍的突厥汉子,牵着骆驼或者骏马,在大唐的坊市间穿梭。
那股子混合着羊膻味、烤肉香料味和皮革味的气息,硬生生地把长安城原本精致的脂粉气给冲淡了几分。
更有趣的是,这股“胡风”吹得极快。
原本嫌弃胡人粗鄙的汉家儿郎们,忽然觉得卷边的毡帽戴着挺防晒,带扣的皮带系着挺显腰身。
一时间,朱雀大街上竟然出现了“蕃汉难辨”的奇景。
两个戴着一样帽子的人撞在一起,抬头一看,一个是高鼻深目的突厥人,一个是细皮嫩肉的汉家书生,两人相视一笑,拱手作揖。
就像是一滴墨汁掉进了大海里,顷刻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庞大的大唐,繁华的长安瞬间就能将其吸收掉,融化为自身的一部分。
就像是一股温柔的风,吹过也就吹过,只能泛起一些涟漪,除此之外再无其他。